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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16万老年人可享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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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端)

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日前,陕西省民政厅出台了《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聚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突出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坚持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见效,全力推进2019年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工作,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支撑。

省民政厅联合省人社厅、司法厅等9个部门印发了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的《意见》,明确了陕西省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指导县、镇两级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安排部署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形成共管合力。陕西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织密织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保障网,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动态管理和运用,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坚持每季度上门走访、探望农村留守老年人。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配合卫健部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等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长期护理服务。

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农村养老中的基础和平台作用,全省近60%行政村的216万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的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互助养老等生活服务养老服务,45.86万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已全部纳入服务体系之中,此举化解农村养老难题,解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每年资助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2000个,实现全省深度贫困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全覆盖,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贫困地区留守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使用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对全省评定优秀的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资助,补齐建设和运营短板。

发挥特困供养机构保障作用。确保深度贫困县(区)至少建有1个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7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推动政策创制。推动建立养老机构收住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托养工作的养老机构进行补贴,实现“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致富一家人”的目标。

029-87247120